^_^ 给楼上的,律师函只能吓到那些新人 俺这里可是经常给别人发律师函 还真能吓到人 我的理解是:打个电话让对方撤掉和发一个律师函的目的是一致的 只不过后者更吓人,成本也高 取证 准备文稿 发EMS啊 刚刚装了一个VBB,看来得准备收yeshou得律师函了